窦上客 2009-1-16 08:50
我市全力帮扶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
我市全力帮扶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
作者: 来源:濮阳日报 字数:832
本报讯(记者赵利英通讯员张鹰)去年年底以来,针对农民工提前返乡现象,市劳动部门积极应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帮助他们在家乡觅到“新饭碗”。
市劳动部门出台《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全面摸清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各县区建立返乡农民工台账,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培训和创业意愿等。
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摸清辖区内各类企业和新开工项目的用工需求,鼓励本地企业使用当地农民工;加强与输入地及用工单位的沟通联系,开展劳务协作,及早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为春节后大量农民工外出就业储备信息和岗位;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返乡农民工重新实现转移就业。
强化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利用冬闲时机,围绕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开展职业技能及转岗培训。此外,鼓励农民工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实现稳定就业。
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税费减免、金融信贷、政策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创办各类企业,集中经营、聚集发展;引导返乡农民工建立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规模种植养殖、特色农业及农村服务业等。
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各类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对自主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鼓励进入停产或半停产的市内企业,在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组织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
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加强企业用工监控,落实企业裁员提前申报制度,严格控制随意裁员。继续深入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依法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