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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凡 2007-10-26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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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红杜鹃爱心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华中农业大学红杜鹃爱心社"
第二条:协会宗旨:“”
第三条:协会会歌:《天边边那树红杜鹃》;

协会会徽:[url=http://www.hongdujuan.org/upload_file/2007515141325220.gif][img]http://www.hongdujuan.org/upload_file/2007515141325220.gif[/img][/url]
第四条:性质:
一、爱心社是由华中农业大学学生自发组织的集友谊、互助、进取为一体的学生社团组织,组织上属校党委和校团委领导。
二、爱心社严格遵守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以奉献为目的,以服务为途径,开展各项活动。
三、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重大决策由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表决具体实施方案由理事会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协会设有协调组、宣传组、外联组、财务组四个小组。设有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各组组长各一名,其中会长、副会长和各组组长组成理事会。
第六条:理事会为协会权力执行机构。由上届理事会成员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章程制度制定本协会工作计划,发布通知;
(2)提议罢免本协会不合格或违纪的负责人;
(3)在不干涉各组工作的前提下,监督和分配各部工作。
第七条:各组工作及职能
一、协调组:主要负责红杜鹃爱心社的日常管理、活动策划和组织、组织爱心社内部交流增强组织凝聚力、通知协调各组。
二、宣传组:负责海报、倡议书、宣传稿、采访及摄影等宣传工作;负责协会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更新和徐本禹博客上发表文章,参与评论;配合其它部门,做好本协会各项活动前的宣传工作及宣传本协会的宗旨、精神。
三、外联组:负责与外部的联系,对外争取各界人士或团体对本协会活动的支持及与社会相关单位合作;开展各种公益活动或向相关单位寻求赞助;负责与学校的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团体以及兄弟院校的爱心志愿团体等的联系;负责贵州山区学生资料的整理保存。
四、财务组:负责内部办公经费;负责爱心人士的捐款接收和回复;负责爱心人士的捐赠物品接收和回复;负责贫困教师的资助事宜。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入会条件:在校学生有志于从事爱心事业,自愿遵守本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经过面试达到要求既可。
第九条:协会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 会长:统筹协会内外各项事务,主持协会会议,检查各部工作及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二、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传达会长任务,策划活动,协调各组工作。
三、 其他负责人:各组组长负责本组日常工作,带领成员开展工作,向理事会及会长汇报工作。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对协会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选举协会各部门负责人及被选举的权利;
4、退出本协会的权利;
5、向本协会推荐优秀会员的权利。
二、 义务:
1、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认真履行协会安排的各项事务;
2、努力提高自身各方面素质以提高服务水平,富于爱心、甘于奉献、培养协作精神;
3、热爱协会,不以协会名义进行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损害协会的利益和名誉;
4、维护协会声誉,做好协会形象宣传工作;
5、牢记协会宗旨,发展协会会员;
6、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法规法纪。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考勤:
本协会会议实行本人签到制,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须向其所在小组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经批准方可。3次事假按1次迟到处理,3次迟到按1次旷到处理,3次旷勤按自动退会处理(有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第五章:奖罚制度
第十二条:
一、奖励:
工作活动积极,会议不缺席,活动均参加,提出过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且有较高能力的予“优秀会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 处罚:
1、无故不参加活动,对协会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开除会籍处分;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
3、违反法律法规的会员开除会籍;
第六章:财务管理及爱心基金
第十三条:
一、爱心社本着服务贵州山区孩子及在贵州支教的志愿者、老师,面向全校学生及社会企事业单位筹集经费。
二、 本协会财务由基金保管,经费只能用于本协会内部日常办公及各项正常开支,不可擅自挪用或他用。开支统一由财务组记录,定期清理,学期末公布,接受理事会审查监督。
三、 用于协会正常所需报销费用由经手人持发票经专职副会长签字后到财务组领取。
第十四条:
一、 爱心基金的设立以帮助贵州山区孩子及在贵州支教的志愿者、老师为目标。
二、 基金来源于在校学生自愿捐赠和社会上的好心人捐赠。
第七章:宗旨规定
第十五条:本协会现行宗旨为创会口号,不得更改。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
一、本章程为全体会员活动之准则,最终解释权属爱心社理事会,如有需要将进一步完善。
二、章程修改:其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体会员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特殊情况下由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实施)。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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